感动,尽管字数没有预期的那麽多。 以下,算是一些我自己的想法,而且有点严肃外带很重的个人主观,因此觉得不想接触这麽正经八百的人,就请於此处止步吧! 我很喜欢听故事,也很喜欢想故事,特别是想一些具有冒险x质的故事。於是,我的脑袋里就g勒出了一群人一同冒险的故事。然後,我就很冲动的决定,把它写下来。 题材方面其实我没有什麽太多的限制,反正是要冒险,如果只单纯限定在某种区块底下,总感觉有那麽一丁点的小家子气。所以,我决定不管那麽多了!怪力乱神想到什麽就写什麽。当然,也夹杂着一点点我从小最ai的类别──悬疑。 「n.e.」就这样从我一团乱的脑袋里,慢慢地整理出来。 走笔至此,顺道一提「n.e.」才是真正的故事名称,而「腥绯的红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