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高中状元后,遵仁宗旨意,赴大理寺就任评事,掌刑狱断案之事。大理寺乃大宋刑狱重地,掌管全国刑狱案件的审理,府中官吏皆是资深老臣,见新任评事竟是一位二十出头的黑面青年,心中皆有几分不屑,暗忖这新科状元不过是纸上谈兵,未必能断得了实际的刑狱案件。 包拯初到大理寺,并未因众人的轻视而心生不满,只是默默熟悉大理寺的事务,翻阅过往的案卷,每日从清晨忙到深夜,不敢有丝毫懈怠。他深知,刑狱之事,关乎百姓的性命安危,半点马虎不得,每一份案卷,他都仔细研读,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这日,大理寺卿将一桩积案交给包拯,让他负责审理。此案乃是清河县的一桩杀人案,死者是当地的一位秀才,名为李文秀,被人发现死于家中的书房,胸口插着一把匕首,家中的财物却分文未少,当地官府勘察后,认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