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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莺莺被嫁给了一个猪肉佬,听说那个男人,刚刚打死上一个老婆。
我说过的,我能托举她出山,就能让她再进地狱。
13
后来,我和陆凛川,见过三次。
第一次,我在清大门口,看他被保安驱赶。
第二次,我驱车回家,而他衣衫褴褛在门口等我,当然,我连一句话都没和他说。
第三次,他坐在被告席,我是听众。
陆凛川这些年利用清大教授的头衔,私底下做了不少事。
那些他背后的人,为了担心被出卖,提前一步,将所有罪名扣在了陆凛川身上。
墙倒,自然众人推。
在陆凛川被定罪扣押走的时候,他眼神落在我身上。
嘴唇颤抖,遥遥和我说了一句话。
口型应该是:对不起。
他真的后悔了吗?
不,他没有。
如果我让一步,让他和沈莺莺百年好合。
或许他有一天会看清沈莺莺的真面目,但那时他们早已儿女成群,他可能会为了孩子包容一切,或者在外面重新找几个李莺莺、王莺莺去舒缓被欺骗的痛苦。
但是他不会觉得自己有错,他只会认为,是沈莺莺勾引他,是我让他在婚姻里失了兴致。
是我们这些女人,不懂他。
不体恤他。
或许经年之后,他也会偶尔想起我。
在某个夜深时,怀里搂着另一个年轻的女人,唏嘘说起自己年少寡情,辜负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人。
但我,也只是他装点情深的门面,是佐证他曾魅力无限的证据。
离婚后,我偶尔还是去摆摊卖花,我爱花,也爱在写作之余,给自己另一种人生体验。
期间,有记者采访我,希望能出一版我和陆凛川的婚姻实录。
我欣然同意。
陆凛川的自私薄情被记者尽数写在笔下。
我要让陆凛川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受人审判。
我可不会祈求他会在午夜梦回时后悔,他们这种背叛家庭的男人,根本就不会因为女人的离开而后悔,但是失去钱和权,他会。
我要让他体会到一无所有,余下人生都在绝望痛苦里度过。
闭上眼。
我突然想起和陆凛川结婚时的宣誓。
“我将对上帝起誓,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我将永远爱她、尊敬她,忠贞不渝直到永远。”
普通人的生活里,根本没有上帝随时存在。
所以,送他贫穷、疾病,以及从此困厄、难翻身的人生。
是我的责任。
这篇访问,我贴心地送给了牢里踩缝纫机的陆凛川。
听说他用牙刷zisha,不过被及时救回。
但不凑巧,他严重损伤声带,再也不能说话了。
得知这件事,我当天出去摆摊卖花的时候,直接免费送出。
这种喜事,就该普天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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