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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头狼相向而行,互相靠近。
走到它跟前后,我蹲下身,头狼把头颅低下,嗅了嗅女儿的气味。
“阿银,这就是我和你们说过的,我的小崽。”
我喉咙里哼出低低的狼嚎,向阿银传递着信息。
阿银明白后,兴奋地把头往我女儿身上拱,还伸出舌头舔舐我女儿的胳膊。
女儿吓得完全呆住了。
我安慰她:“宝宝,这些狼都是爸爸的亲人,不用害怕,它们不会伤害你。”
我又让阿银轻一点,别太莽撞。
“我一窝就这一个崽,你别给我玩坏了。”
阿银的配偶走上前,挤开了阿银,温柔地用狼头蹭着女儿。
母性在动物之间都是相通的,女儿能感受到母狼的温柔,慢慢放松了身体。
几头老狼走到我身边,依恋地和我相蹭,把狼群的气味涂抹到我的身上。
尽管知道它们听不懂,我依然解释道:“八月动物园生了好几只熊猫崽崽,这两个月太忙了,所以才没来看你们。”
我的姓氏“郎”,其实是来源于“狼”。
这一带早年间穷得像原始部落,我刚出生就被父母遗弃到狼山脚下。
正逢当时的狼王配偶失去了幼崽,它把我捡了回去,像哺育狼崽子一样把我奶大。
从我有记忆起,我就是四肢着地,跟着狼群生活的“狼”。
祁落茵和周景辰嫉妒我娇生惯养没吃过苦,我只觉得可笑。
风餐露宿茹毛饮血,才是我真实的童年。
直到十岁那年,我与狼群捕猎时在半山腰遇到了受伤昏迷的养父。
我早就通过水潭的倒影发现自己和其他的狼长得截然不同,但我们辨认同类靠的是气味,所以我和其他狼都没感到奇怪过。
头回遇到与我相像的生物,我迟疑过后,拦住了其他狼,没有吃他。
我嚼碎狼受伤时会主动吃的植物涂到他的伤口上,喂他血和水,给了养父醒来后离开狼山的体力。
二十年前的养父是在湾区混黑的人,来内地做生意时被仇家蓄意报复和追杀,误打误撞躲上了狼山。
待他回去休养好后,又重返狼山,接走我,把我收作养子。
我开始学着用两条腿走路,学习说人话,逐渐有了人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