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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把抓住那孩子的手,声音已经冷了下来:“谁让你乱画的?”
孩子“哇”地一声哭出来。
婆婆何芬立刻像老母鸡护崽一样冲过来,一把将我推开:“你冲一个孩子横什么横!小孩子不懂事,你擦擦不就行了!那么金贵?”
方娟也抱着胳膊,阴阳怪气地开口:“就是啊弟妹,你一个大人跟孩子计较什么?再说了,不就是个破桌子吗?我弟又不是买不起新的给你。”
我看着她们,又看看站在一旁,始终一言不发的方健。
他没有看我,反而走过去哄他侄子,一副“一家之主”的派头,对着我使眼色,嘴型无声地说:“大度点。”
大度点。
我多年的隐忍和付出,在他眼里,就是如此廉价的三个字。
晚餐,我压着心头的火,在厨房里忙碌了两个小时,做了六菜一汤。
端上桌,那一家人风卷残云,仿佛饿了三天三夜。
我给乐乐夹了一块排骨,还没等孩子送到嘴里,就被大姑姐的儿子一把抢过去,塞进了自己嘴里,满嘴流油。
乐乐的眼睛瞬间红了,委屈地看着我。
我还没说话,何芬就笑呵呵地打圆场:“哎呀,哥哥喜欢吃,就让给哥哥嘛,乐乐是弟弟,要懂事。”
方娟剔着牙,对我做的菜指指点点:“弟妹啊,你这手艺也就一般般,明天我想吃澳洲大龙虾,再整个帝王蟹,给我俩孩子补补。”
那一刻,我看着满桌的狼藉,听着他们理所当然的索取,再看看旁边那个满脸得意,享受着众星捧月般“孝子贤孙”光环的丈夫,我心底某个一直紧绷的弦,“啪”地一声,断了。
我突然就笑了。
原来,我苦心经营,省吃俭用维持的这个看似体面温馨的家,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个可以随时入住、予取予求的免费饭店。
而我,就是那个不配有姓名、不配有情绪的免费保姆。
夜里,我和乐乐蜷在狭窄的沙发上,听着三个房间里传来的均匀的鼾声。
乐乐小声问我:“妈妈,我们为什么要睡沙发?我的床呢?”
我摸着他的头,轻声说:“乐乐,明天,妈妈带你去住一个新家,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又大又干净的家。”
那一晚,我彻夜未眠,在手机上默默地规划着一切。
天一亮,我没有惊动任何人,用最快的速度收拾了我和乐乐的证件、必需品,以及我早就藏好的、真正属于我的那几张银行卡和房产证。
然后,我抱着熟睡的乐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被鸠占鹊巢的“家”。
现在,坐在这间我昨天连夜租下的一室一厅里,阳光正好,儿子在旁,我只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
方健,你的“好日子”,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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