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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尘埃落定。
我拿着那一千万,开了一家养猪场。
别问我为什么养猪。
因为猪比人可爱。
猪只要吃饱了就睡,不会算计你,也不会要你的肾。
而且,猪肉还能卖钱。
我的养猪场生意红火。
我每天穿着大花袄,在猪圈里喂猪。
看着那些白白胖胖的小猪仔,我感觉无比治愈。
这天,有个男人来买猪。
他长得很帅,西装革履的。
但我看他有点眼熟。
好像跟那个谁傅城渊有点像?
不对,跟那个医生也有点像。
算了,脸盲症没救了。
“老板娘,这头猪怎么卖?”
他指着一头最肥的猪问。
我伸出五根手指:“五千。”
“这么贵?”
“嫌贵别买。”
我翻了个白眼。
男人笑了:“有个性。”
“行,我要了。”
“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我想请老板娘吃个饭。”
我警惕地看着他:“你想干嘛?”
“是不是看上我的猪了?”
男人笑得更开心了:“我是看上养猪的人了。”
“我觉得你很有趣。”
我切了一声。
“有趣能当饭吃吗?”
“不过既然你要请客,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吧。”
“我要吃火锅。”
“没问题。”
男人爽快地答应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男人是个真霸总。
比傅城渊有钱,还比傅城渊正常。
最重要的是,他不嫌弃我有脸盲症和暴躁症。
他说,这就是我的可爱之处。
我觉得他眼瞎。
不过,瞎点好。
瞎子配疯子,绝配。
我们在养猪场举行了婚礼。
没有鲜花,没有豪车。
只有几百头猪哼哼唧唧地给我们唱婚礼进行曲。
我觉得挺浪漫的。
这就是我要的生活。
简单,粗暴,且快乐。
至于傅城渊和白柔?
听说他们在监狱里过得挺充实的。
每天踩缝纫机,为国家做贡献。
挺好。
人嘛,总要有点价值。
哪怕是当个反面教材。
我摸了摸肚子里的孩子。
希望他以后不要像我一样脸盲。
也不要像他爹一样眼瞎。
做个正常人就好。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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