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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判决下来了。
李小花因故意伤害罪、诽谤罪、诈骗罪、销售伪劣商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孙丽因滥用职权罪、诈骗罪、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开除公职。
宣判的那一刻,李小花当庭昏了过去。
她的父母在旁听席上哭得撕心裂肺。
但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学校也进行了大整顿,校长被诫勉谈话,好几个相关领导都受到了处分。
那十几个在网上对我进行过网络暴力的学生,也都在张律师的“友好协商”下,公开道歉,并赔偿了我的精神损失费。
我把所有的赔偿金,都以我自己的名义,捐给了心脏病研究基金会。
生活似乎回到了正轨。
我换了专业,转到了法学院。
我爸知道后,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把我书房的书架,换成了全新的法律典籍。
我开始忙碌起来,上课,泡图书馆,准备各种考试。
我不再去关注那些纷纷扰扰。
我只想变成一个更强大的人。
强大到,足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强大到,能为那些像曾经的我一样无助的人,带去一丝光亮。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
我渐渐淡忘了那段噩梦般的经历。
只是偶尔在深夜,还是会想起李小花在法庭上那张绝望的脸。
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在监狱里真正地反思。
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