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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高炉铸成、精钢问世后,中央工坊便捣鼓起了琉璃。
自那日起,梁复吃住都在中央工坊,今日还是他和余祖母再加上沈行简,已经有十几人了。
按照每人五只牛蛙来算,恣意居缸里装的那些,压根都不够吃,所以待会儿回坝上之后,她得先去田里和渠边下网子,要多捕一些蛙回去才行。
日落之前,沈筝向坝上告了假,为了晚上的聚餐提前回府。
想想还有些激动,这好像还是她入京之后,第一次请这么多人吃饭,吃的还是“稻田杀手”牛蛙。
“呱——”
“咕噶——”
“哞哞哞——”
大几十只牛蛙在笼子里打架,吵得沈筝脑袋有些疼,可坐在她旁边看书的华铎依旧稳若泰山,仿佛一点没受影响一般。
“糖果子——卖糖果子勒——”
“燔鸡!香喷喷,甜滋滋的蜂蜜燔鸡——”
“燔鸡?”
沈筝一把掀开车帘,眼神连弯儿都不带拐的,直接锁定了那间铺子。
燔鸡,就是烤鸡,她入京后吃过一次。
鸡身被抹满了蜂蜜和香料,再放进炉子里那么一烤——飘香四溢,外酥里嫩,直接被她列入了“入京不得不吃的美食榜单”之一。
但一只燔鸡卖得可不便宜,荤腥加蜂蜜,让许多百姓望而却步。
沈筝咽了口口水,掀帘,“停车。”
车夫看了看马车后侧,缓缓靠边勒停马儿。
华铎放下书,正欲起身,就被沈筝摁了回去。
“你好好看书,我去买两只鸡就回来。”
说完这句话,她自个儿“噗嗤”一笑,看得华铎一头雾水。
——“你好好看书,我去买两只鸡就回来。”
——“你站在这儿别动,我去买几个橘子。”
她笑着跳下马车,车夫甚至都没来得及放脚踏小凳。
夏季的下午本就炎热,所以小食店的生意也算不得好,她还未走近,店主就开始热切招呼。
“姑娘,买燔鸡不?天热灶热的,买只燔鸡回去吃,省得烧火!”
钩子上的燔鸡色泽金黄,一个个挺着胸脯,排列整齐,小翅膀微微翘起,边缘烤得有些发焦,似有油脂外溢。
沈筝双眼紧紧黏在了鸡翅上,“老板,多少钱一只?”
等了一会儿都没等来回话,她微微抬眼,“老板?”
“沈、沈”她眼睛黏在燔鸡身上,店主眼睛黏在她身上,“不要钱,不要钱,这鸡不要钱!您要几只,小的给您包好!”
“啥?”过路的路人一听,倒着走了回来,脖子伸得老长,“今天的鸡不要钱?给我来俩!就算是瘟鸡我也吃!”
店主脸上殷切的笑变成了嫌弃,“二百二十文一只,要买掏钱!”
“啥?”路人扭正了身子,“你方才还说鸡不要钱要多少有多少,怎的我一转头就变沈沈沈!”
“嘘——”
沈筝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子放在桌上,“老板,要两只,帮我选焦一点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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