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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不会叫我01,”付邀今说,“他会叫我付哥。”
假172有些不爽地撇了撇嘴,似乎是很不满意他自认天衣无缝的伪装就因为这么个小细节
“阿希姆。”
“阿希姆,你在哪?”
“……约阿希姆·洛朗!”
泛着清香的微风拂过黑色宽檐军帽,洛朗家族的家主纳特在月桂树下找到了他年纪最小也是最受宠的雄子。
十分钟后,他就要乘上去往战事前线的飞舰,家族内所有虫都在庄园门口为他送别,只有约阿希姆一虫不见踪影。看到他还慵懒地躺在月桂树下小憩,纳特忍不住大步走近,肩头繁复的军礼服披风和金穗随风飘扬,他一把掀开约阿希姆身上盖着的薄毯,大骂道:“你真是被你的雄父宠坏了!”
约阿希姆无奈睁开眼,瞳孔是璀璨的金色,坐起身时,几瓣桂花从他发丝间飘落,好似从银河中垂下了星子。
“雌父……”
“你还知道我是你雌父?!”
约阿希姆叹了口气,在接下来的五分钟里,不出所料听到雌父老调重弹的叮嘱,让他在今晚不死鸟菲尼克斯家族的宴会上好好表现,认真在老菲尼克斯的两名雌子中挑选他日后的雌君。
亚历山大·菲尼克斯,贫民窟中走出来的将军,帝国的传奇,膝下共育有两名雌子,一名雄子。半年前举家搬来首都定居,又在不久之前向洛朗家族抛来橄榄枝,点名约阿希姆·洛朗,想要约阿希姆在他的孩子中挑一位成为雌君,借此来让两个家族以姻亲结盟。
这与洛朗家族的需求不谋而合。
菲尼克斯作为贫民窟将军,势力扎根在军部,他们常年征战在外,有的是军功和赏金,缺的是地位和人脉;
而洛朗家族作为帝国开国时期延续至今的六大古老贵族之一,虽说近些年势力走向了没落,缺钱缺到庄园都变卖得只剩下了一座,但地位崇高,在首都的人脉盘根错节,和谁都说得上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