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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液的味道持续了整整一年。
温尽夏每天都会在停尸房待六小时,记录毒素在宋晴朗遗体内引发的病变。他的眼角膜最先融化,变成两汪胶状物;接着是肝脏,腐烂时析出的淡蓝色晶体让林成溪发现了关键线索——那是一种能吞噬癌细胞的异常蛋白。
我们该给它命名了。林成溪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搁在她肩头。显微镜里,被命名为夏溪因子的蛋白正在疯狂分裂。
温尽夏望着培养皿里发光的水母,突然想起解剖那天,当她把宋晴朗的心脏放进福尔马林溶液时,那颗早已停止跳动的心脏表面,浮现出和她无名指上相同的戒痕。
也是那一年,温尽夏和林成溪的名字并排印在全球最著名的生物学期刊论文首页,就像他们现在并排站在宋晴朗的墓碑前。
海浪拍打着礁石,温尽夏把登着论文的杂志烧给地下的亡魂。火苗舔
舐纸页时,她终于说出迟了一年的那句话:你赌赢了。
风把灰烬卷向大海时,林成溪握住她残留着烧伤疤痕的手。他们身后,实验室的冷藏柜里,宋晴朗的眼角膜正浸泡在特殊溶液里——那是最先被制成标本的器官,如今成了千万癌症患者的希望。
在他们名字响彻全球的那一年,他们来到了第一次相遇的海边。
温尽夏看着浪花没过他脚踝,突然从背后抱住他。后腰相贴的位置,两颗心脏隔着血肉与移植的肾脏共振。
我们办婚礼吧。她咬住他后颈的皮肤,就在荧光海湾。
经历生死她才想明白,她想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世界上有两个永远专注海洋生物学的人,是她温尽夏和林成溪,永远,永远。
林成溪吻住温尽夏的唇:夏夏,我要你永远爱我。
温尽夏知道,林成溪还是在意宋晴朗把肾脏给了他,他怕她还在意着宋晴朗。
我发誓。温尽夏把他的手按在自己左胸,温尽夏永远只爱林成溪一个人,以深海的名义。
潮水涌来的轰鸣中,她听见两颗心脏融合成同频的跳动。就像很多年前,他们在沉船残骸里共享同一罐氧气时,那种濒死又绚烂的共鸣。
婚礼那天,林成溪在潜水镜里看到不可思议的景象——原本应该排斥的肾脏,此刻正通过血管将宋晴朗残留的DNA转化成某种奇特的共生细胞。
温尽夏的戒指在幽蓝海水中发出微光,照亮他手腕内侧渐渐浮现的淡蓝色血管纹路。像水母的神经网,又像珊瑚的脉络。
当他们在3000米深的海底相拥时,一群发光水母从沉船缝隙中涌出。最巨大的那只轻轻触碰林成溪后腰的伤疤,留下一串转瞬即逝的荧光。
温尽夏透过面镜对他微笑,氧气面罩的排气阀喷出无数晶莹的气泡。
这一次,再也没有什么能把他们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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