踌躇片刻,终于动了。明念看着他拿着勺子小口小口的舀汤喝,嘴唇那么红,舌尖那么粉,下巴那么白皙小巧,没有一处是不精致的,简直像个摆在展览台上的手办娃娃。越看越觉得自己不是养了个“男朋友”,而是一只十分符合自己审美的小宠。明念不由得想起刚刚跟江州在一块儿的时候,江州干净的像一张白纸,又倔又纯,不要他的房也不要他的车,似乎只要每天看到他就很高兴一样,让自己在感叹果然是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的同时也感到江州很是愚蠢可笑。那个时候他三十岁,已经是而立之年,见识过太多男人女人,而江州仅仅二十三岁,初出校门,处处带着青涩和稚嫩,两个人年龄差距大,阶级差距也大,自己一时兴起说的“男朋友”只不过是看了明晚晚的几分薄面,外加哄着这十分轴的小男生玩一玩罢了。谁能想到江州是真的当真了,并且似乎是为了证明这段感...